五、合作伙伴享受的超值待遇:
5.1、订金增值
①合作伙伴在所属汇泰龙金牌专卖店累积消费:
②购满1万元,预交的1000元可当增值金额3000元现金使用;
③购满1.5万元,预交的1000元可当增值金额4500元现金使用;
④购满2万元,预交的1000元可当增值金额6000元现金使用;
⑤购满3万元,预交的1000元可当增值金额10000元现金使用。
A、以上优惠,产品不再打折销售,特价产品不参加以上活动,本次活动内容不与其它任意促销方案交叉或并列进行。
本次活动购物时间:2008年01月01日——2008年12月31日止。
B、消费金额未达到部分或超出部分不享受增值金额折算。
C、在当次消费或累计消费后增值金额可作为现金抵用,也可作现金退回。
D、有效消费凭证:凭所属金牌专卖店“合作伙伴累积消费记录表”。
E、合作伙伴将预交订金(1000元)抵用时,须同时交回订金收据凭证;
F、若出现合作伙伴退货时,则根据最终的消费金额享受对等的优惠条件;若出现最终的消费金额低于10000元,则不能享受合作伙伴的相关待遇。
“合作伙伴”累积消费满1万元起还可享受下列全部礼送,每个“合作伙伴”仅限享受一次。
5.2、获赠 “香港迪士尼乐园门票”2张 价值:700港元
合作伙伴如不选择“香港迪士尼乐园”门票,均可选购同等价值的汇泰龙产品,但不作退款办理。选购的产品价格未满增值金额的不退差价,超过增值金额的补差价选购;选购的产品不作打折销售;全场任意产品选购,特价产品除外。